依据文件: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
34、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
依据文件: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
34、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