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刘 日期:2012-02-21 13:26
取保候审工资
我单位一员工,因涉嫌一起刑事案件,被公安机关羁押了。之后该员工获得了取保候审,从取保候审之日起,该员工经常无故不到单位工作,并且还要求单位补发羁押期间的工资。请问:对于取保候审的员工我单位该如何处理?其羁押期间的工资应该补发吗?
回复: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条的规定,被公安机关限制人身自由的员工,用人单位可以与其中止劳动合同的履行。在劳动合同中止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不承担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例如:发放工资、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因此该员工要求贵公司向其补发被公安机关羁押期间的工资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公司可以告诉他,如果是公安机关错误羁押的,其可以按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向公安机关主张国家赔偿。
对于取保候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6条的规定,取保候审只是被公安机关部分限制了人身自由,劳动者仍然有继续工作的权利和自由。因此取保候审的员工并不影响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该员工应该在取保候审的当天到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这个期间员工无故不到单位工作的话,可以按照旷工或违纪处理。达到公司规章制度或法律的规定时,贵公司可以直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姓名:陈 日期:2012-02-07 16:34
劳动合同最短期限
请问单位可以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最短多长?
回复:劳动合同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劳动合同法中未规定劳动合同订立的最短期限。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姓名:lily 日期:2012-02-07 16:19
发了offer又反悔
前短时间接到一个公司发来的offer,我也回复同意就职。我辞了工作,准备入职,但是那个公司又反悔了,不录用我了。请问这种做法是否违法?
回复:你好,你的问题虽然与劳动有关,但是由于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未正式入职工作。是适用《合同法》。此公司发了offer,你也回复同意。就构成《合同法》的要约。如果反悔,是违反《合同法》的。具体情况还得看offer的详细内容而定。
姓名:赵 日期:2012-02-06 08:32
退休
我是外地农民工,可以在大连办退休么?
回复:根据国办发【2009】66号《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第六条 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这部分可以回答上面的问题。]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所以,如果你基本养老关系在大连,且累计缴费满10年就可以在大连办理退休手续。
姓名:王 日期:2012-01-11 11:21
产假工资
本人北京一家私企职工,休产假前,单位没有做任何约定,休完产假领工资时告知我:产假期间发70%的工资。想问问1、这样有法律政策依据吗?2、我应该通过什么途径争取我的权益?3、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吗?
回复:《社会保险法》从2011年7月1日起实施,你需要明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北京市 《北京生育保险条例》第15条规定: “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所以你可以去劳动仲裁部门提出仲裁申请。至于需要什么材料,这需要你问相关的劳动仲裁部门。
姓名:滕 日期:2012-01-11 10:36
工伤责任
工人刚来第一天的时候``我厂厂长就教他怎么操作机器,就跟他说安全的问题,还叮嘱他小心点工作,到了第二天果然真的是出问题了,我们明明要求站着做的,他却坐着做,所以押到手指了,他才来干第二天``试用期都没过``什么效益都没有给我带来``就让我负那么大的责任```我想了解他有没责任
回复:关于工伤认定问题上一贯秉承无责任原则,只要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任一情形都应被认定为工伤。但是如果出现《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的三种情形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姓名:赵 日期:2012-01-11 10:47
工伤赔偿
我是一名小作坊的老板我雇用一名工人这名工人上班第三天时再工作时不小心把手伸到切片机里造成二个手指切段现正在住院治疗住院我已花费一万多元像这种事我该怎样陪偿急。。。。。
回复:按《社会保险法》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是企业应尽的义务,必须缴纳。当然,员工入职不到一个月,一个月内交上保险都不算拖欠保险费。但是社保部门关于工伤待遇给付问题有相关规定,只支付工伤保险缴纳次日发生工伤的相关待遇。
姓名:张 日期:2012-01-11 09:18
无故开除
你好,我在这个单位工作三年了,但是一直没签合同,交保险。前两天,老板告诉我不用我了,让我办离职手续。我听说可以要经济补偿金什么的,你看看我这个事儿得怎么办?谢谢。
回复:张先生,您好。根据你叙述的情况,我做如下分析。你想要经济补偿金,需要首先去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你必须有明确的请求事项,有相关证据证明你所叙述的事实。第一,你需要登录“大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网”,用你的身份证号码和社保号查询你的保险是否由你工作的单位缴纳。然后打印出相关单据用以证明你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第二,未签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二倍工资,但是由于你已经工作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需要支付你11个月工资差额,但是可能存在超时效的问题。当然,你可以再拿着劳动仲裁委出具关于二倍工资的“不予受理通知书”去法院再次申诉。第三,由于你们之间没有书面证明劳动关系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据,所以你需要搜集相关证据。有了明确的解除劳动关系的理由后,你才可以确定是要求经济补偿金还是赔偿金。